学校首页

体育学院新

学校制度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规章制度 >> 学校制度 >> 正文



体育学院早操管理规定
日期: 2018-01-02      信息来源: 体育学院      点击数:

体育学院早操管理规定

一、全体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早操锻炼,形式不限,具体由辅导员安排,每周早操和整理内务交替进行。但早操每周不少于4次。

二、早操的组织与考勤由辅导员和学生会负责,严格管理,严格考勤。缺勤1次按0.5学时计算,记为缺课。病事假3次计为1次缺勤。

三、因身体原因不能出操者,经校医院证明,辅导员批准,可以不参加早操锻炼,但必须按时起床参加考勤。

四、生病不能参加早操锻炼者,需持校医院以上医院证明向辅导员请假。早操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,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,需持有辅导员签字同意的假条,女生例假期间,可以不参加锻炼,但需参加考勤。凡不按规定履行病、事假手续者,一律按缺勤处理。

五、下雨、下雪天不出早操,进行内务卫生整理和清洁,双休日、节假日不出早操。

六、学年早操出勤率未达到85%的班级,不得参加该学年先进集体,优秀团支部的评比,学年早操出勤率未达到85%的学生,不得参加该学年各种评优活动和各项奖、助学金的评定。

七、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周公布一次各班早操出勤情况,每月、每学期、每学年通报早操出勤率在85%以下的学生名单。


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181


Copyright © 2012 zhzhu.edu.cn All Rights Reserved
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管理中心制作维护  学校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  邮政编码:450044